1号站登陆1号站登陆资溪法院首例对私下手机录音

时间:2023-09-22 13:46       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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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资溪县人民法院在原告李国庆诉被告杨宝珠离婚纠纷一案的判决中,1号站注册页面首次采用对私下手机录音作为此案夫妻双方所欠债务的证据。
    此案双方当事人均住在县城,但双方长期在外做生意,很少在一起,所以对离婚双方没有意见,但对婚后夫妻家庭财产和债务谁都很难讲清,为此,在夫妻财产分割上异议很大,但又很难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其中被告杨宝珠在法庭开庭审理中,向法庭举证,其家庭所欠其弟杨全根的三万元债务,虽没有欠条,但有在今年春节期间,1号站注册杨全根通过手机向李国庆催要还款时,杨全根有手机录音。法庭上李国庆倾听手机录音后,承认手机录音内容属实。法院在最后对此案的离婚判决中,认定了所欠杨全根三万元欠款的债务,判决双方当事人一人承担一半。对这一私下录音,在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前,一般是作为不合法的证据,不予采用。所以说此案中对这一不违法的私下录音,作为民事证据采用将是首例,这也是法院为适应先进技术不断发展的证据要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