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吗
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若人已经被刑事逮捕,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家属要及时请律师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与之面谈,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合法权益。若要办理会见,要提供委托人(其监护人、近亲属)的身份证,以及委托人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
二、侦查阶段律师能做什么
找法网提示,侦查阶段律师能做以下的事情:
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2.代理申诉、控告。
3.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5.提出意见。
6.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三、侦查阶段律师可以阅卷吗
侦查阶段律师不可以阅卷。
侦查阶段还没有卷宗生成,律师是无权也没办法阅卷的,也就谈不上违规。案件需要到审查起诉阶段生成卷宗,这时律师是有权利阅卷的。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才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律师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了解案情:
1.与了解情况家属充分沟通。如果是遇到并不了解法律的家属,律师就需要更多的发问和引导,从倾听和互动中了解案件基本情况;
2.针对个案情况,充分挖掘信息;
3.接受委托之后,第一时间预约看守所与当事人本人会见。通过与当事人本人的会见,了解其具体的工作职责和被指控的活动具体内容,同时将其所描述的案件详情与之前所掌握的案件详情进行比较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