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司法所的工作人能代表律师上庭吗
如该工作人员不属于以下的所有情形,1号站代理 则可以代表律师上庭。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律师并不是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但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号站代理培训 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司法所的工作人能代表律师上庭吗
二、
什么是律师
律师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
律师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方可执业。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划分,律师可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
三、
律师的性质是什么
就“律师”的任职资质而言,包括:
(1)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
(2)经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
(3)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
(4)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
因此律师是指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性质就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在上述四项基本特征中,前一项或一、二项为其他法律工作者,如执法工作者,司法审判工作者(法官),司法检控工作者(检察官)所共有;后二项为“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所独具。
以上就是司法所的工作人能代表律师上庭吗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司法的回避制度中写明了哪些司法的工作人员是需要回避,只要律师不属于里面的工作人员,是可以代表律师上庭的。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