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牛爱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审理了河北律师乔占祥不服铁道部铁路票价上浮上诉案,并当庭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乔占祥于2001年1月春运期间,手机1号站登录 分别购买了从石家庄到磁县、石家庄到邯郸的火车客票2张,手机1号站app 比票价上浮前多支付9元钱。此后,他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状告铁道部票价上浮侵犯他的财产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北京一中院于2001年11月作出一审判决,以原告提起的行政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被告作出的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价格上浮决定是经过市场调查、方案拟定、上报批准的,程序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为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乔占祥败诉后,即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在今天开庭中,担任此案审判长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振清在庭审合议后的口头宣判时表示,铁路旅客票价符合价格法规定的政府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范围;铁路列车旅客票价调整属于铁道部的法定职责;铁道部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票价上浮的通知,是向有权机关上报了具体实施方案并得到了批准;上诉人乔占祥请求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理由不足;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