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手机1号站登录浙西衢州市柯城区运输公司(下称柯运公司)买了一辆轻型客车跑运输,谁知在第67天的营运途中,手机1号站app左前轮突然炸胎,致车方向失控,撞死一路边行人。为此,运输公司和车辆驾驶员张世荣赔掉了4.5万元。之后,吃了官司赔了钱的运输公司和驾驶员张世荣认为车祸完全是轮胎的“罪过”,自己岂能“背过”。于是一气之下把轮胎制造商和客车销售商一并告上了法庭,由于轮胎质量检测及被告方提出管辖异议等原因,这起罕见的、因炸胎引发的产品质量责任损害赔偿案,在历时3年后终于有了圆满的说法。法院当庭判决由轮胎制造商——山东永盛橡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永盛公司)赔偿两原告的财产损失人民币52800元。
炸胎出事
1999年9月26日,柯运公司从开化县农用汽车改装厂(下称汽改厂)购得轻型客车一辆。该车的实际出资者及营运者系个体驾驶员张世荣,车辆挂靠于柯运公司。
同年12月3日下午2时40分许,当张世荣驾驶客车途经320国道塔山路段时,突出“嘣”的一声巨响,左前轮胎炸裂,由于重心偏离导致车辆方向失控,一头撞上了在路边正常骑自行车的退休工人陆照发,致陆当场死亡。衢江区交警大队立即赶到现场勘察,初步认定该起交通事故非驾驶人员的违章行为或外力所致,而是因左前轮胎有质量缺陷,车辆在行驶中轮胎突然炸裂,导致方向失控而造成。
1999年12月29日,陆照发、陆的妻子舒荣姣将运输公司和驾驶员张世荣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补偿费、丧葬费、火化费等62902元。2000年1月25日,衢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达成由运输公司和张世荣一次性赔偿舒荣姣45000元的调解协议。赔款当场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