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站佳人的“李卫当官”纠纷案一审宣判

时间:2023-09-11 13:00       来源: 未知
近日,手机1号站app北京市二中院对广州俏佳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海传光盘有限公司、江西音像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北京海传光盘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出版、复制、发行电视连续剧《精彩无限-李卫当官》VCD光盘的侵权行为;北京海传光盘有限公司立即销毁库存的《精彩无限-李卫当官》VCD光盘;北京海传光盘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在《法制日报》上发表向广州俏佳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致歉的声明(致歉内容需经本院核准,逾期不执行,本院将在该报上公布本判决内容,相关费用由北京海传光盘有限公司负担)四、北京海传光盘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广州俏佳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十万元;
   2001年6月29日,1号站登录中心周易影视公司与俏佳人公司签订“合约书”,约定:周易影视公司保证完全合法拥有32集电视连续剧《李卫当官》的所有著作权及授权范围内的所有权利;周易影视公司将《李卫当官》的音像制品版权独家转让给俏佳人公司专有使用,音像制品版权范围包括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发行和销售权,期限为五年;在合约授权期间,周易影视公司不得将已授权俏佳人公司的相同权利转授任何人;周易影视公司授权俏佳人公司为其合法授权人向侵权方或非法盗录者采取法律行动维护权益。2001年7月1日,周易影视公司出具“授权书”,内容是:本公司将电视连续剧《李卫当官》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除外)的音像制品出版发行权独家转让给俏佳人公司,授权期五年。2002年5月20日,周易影视公司出具“证明”,主要内容是:本公司将32集电视连续剧《李卫当官》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音像制品范围内的版权(包括出版、复制、发行、销售)以有偿形式独家转让给俏佳人公司专有使用,如发现盗版侵权的《李卫当官》音像制品,俏佳人公司有权对侵权行为人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