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食客状告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和平门全聚德烤鸭店一案今天宣判。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索还30元服务费的诉讼请求。
原告刘殿林是广州汇狼调查公司总经理,手机1号站app全国知名打假人。他说,2002年8月16日晚,他与3位朋友到位于和平门的全聚德烤鸭店总店就餐,共消费了303.6元。可是在结账时,烤鸭店在他“不知情且几乎没有享受到任何服务”的情况下加收了10%的服务费,计30.4元。据此,刘殿林在起诉书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多收的30.4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全聚德代理人辩称,1号站登录中心原告所谓“不知情的”诉由,与事实完全不符。因为,刘殿林点菜前,服务员按照服务规范将菜单递给原告,菜单扉页上写明“本餐厅加收10%服务费”;结账时,收款员先打出了明细单,在明细单下方注有“服务费30.4元”的字样。此外,按照北京市物价局相关规定,全聚德作为取得旅游定点资格的国家特级酒家,收取10%的服务费,无任何不当。
但刘殿林并不满意:“服务小姐给我们看的菜单,是已经打开的。况且,菜单扉页上又没有菜名,消费者谁会去看呢?”
法院审理后认为,全聚德按规定收取服务费,且已在菜单扉页上明示,其做法并无不当。法院判决,驳回刘殿林的诉讼请求。
庭审后刘殿林强调,这次诉讼针对的其实不仅仅是全聚德,他想通过这次诉讼向北京整个服务业的“大爷作派”挑战。“如果这次诉讼能促使包括全聚德在内的北京‘大爷’改善服务,败诉也是值得的”。
他说,判决书送达后,将要上诉。不过,下午刘殿林委托朋友打来电话说,他已经决定放弃上诉。理由是,“这中间可能有猫儿腻;仅靠个人的力量,很难撼动整个北京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