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站离婚偏告民政局 首例涉婚行政案引发思考

时间:2023-09-12 11:50       来源: 未知

    这是一起特别的案件,1号站平台网址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就多次向各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以其颁证程序违法为由,要求颁证机关撤消为双方办理的结婚证书,遭到拒绝后,男方又在孩子出生四个月后,金牌1号站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婚姻登记机关,要求法院判决撤消双方的婚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是婚姻还是游戏

    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二审法院认为,被告在为原告和第三人(原告之妻)办理结婚登记时,对双方提供的证件未予严格审查,且程序违法,但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均是出于自愿,且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现女方分娩不到一年,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规定。那么,为什么孩子的父亲不选择离婚,一定要民政局撤消婚姻关系?

    该案的原告饶某说,他之所以不选择离婚,而是选择撤消婚姻关系,原因是他们的结婚证是不合法的,如果走民事诉讼,法院根本无法立案。而且,孩子不到一岁,就算立了案,法院也会判决不离。所以,他先找到民政部门要求撤消婚姻关系。遭到拒绝后,他才选择行政诉讼,将民政部门告上法庭,他觉得这样胜诉的可能性大一些,时间也不会拖很久。谈到他办理结婚证的过程,饶某后悔不已。他说:“办证那天我喝了酒,是我的妻子胡某晚上7点特地跑到武汉将我拉到金水乡民政部门办的,可以说是我一时糊涂。但这张结婚证的确有太多不合法之处。首先,我的户口在武昌,胡某的户口在江夏区,江夏区民政局金水乡民政办压根没有办理我俩结婚登记的权限,这叫异地办理。再说,进行登记的实际时间和结婚证上所写的时间相差一年零五天,即2000年2月16日,比我们认识的时间还早出9个月。”饶某之所以刚刚结婚就选择分手,主要是觉得女方性格多疑很多地方都在欺骗他,包括她出具的初婚离婚判决书后半部分也是伪造的。他认为,胡某的性格不能让他过上平静的生活,所以他选择离开,而且越快越好。